金坛,古称“金沙”,因山而壮美,因水而秀丽。拥有全国道教圣地——茅山与中国“古五湖”之一(郦道元《水经注》)—洮湖。数千年的文明史,孕育得这片土地钟灵毓秀、英才辈出,古有储光羲、戴叔伦等杰出人物,近有著名数学家华罗庚、现代法学家杨兆龙。全区行政区域面积976.7平方公里,总人口54.9万,辖7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、157个村委会、38个社区居委会。
依着一方美丽山水,金坛县人民检察院于1955年4月10日成立,1957年因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,金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受到严重干扰,公、检、法合署办公,1962年,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逐步恢复。1966年,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后,检察工作又一度中断。1978年9月,县检察院恢复建制。1993年12月15日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撤销金坛县,设立金坛市》的通知精神,金坛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金坛市人民检察院。因金坛撤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,2015年7月1日,更名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。
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在编干警60人,内设8个部门,即:政治部、办公室、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、第四检察部、第五检察部、第六检察部。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、决定逮捕、提起公诉,负责对刑事、民事、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,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,负责对看守所、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,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,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,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,占地面积16亩。走进金坛区人民检察院,会感受到蓬勃的生机与文化的力量,大楼内设有检察为民服务中心、检调对接室、律师接待室、公开听证室、干警之家、文体活动室、廉政文化长廊等。检察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有所增长,配备了录音录像设备和多媒体示证系统,建成了检察局域网和专线网,日常办公基本实现了自动化。
多年来,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,突出“强化法律监督、维护公平正义”主题,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、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、不断探索检察工作创新、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,为确保司法公正和统一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、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。